一国企业涉“虚构贸易”外汇违规,被罚6785万元!
时间:2025-04-11 20:58 阅读量 40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公示了一张巨额罚单,具体如下:
2025年2月,上海电视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汇入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对其罚款6758.92万元。
据启信宝调查显示,上海电视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隶属于上海仪电劳务集团 ,已成立36年,比上海市的99.93%的企业早 ,企业拥有国资背景 。 根据介绍,上海电视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具有外经贸自主经营权的国有企业。公司已连续8年被列为上海市出口百强企业之一。
本案罚款金额高达6758.92万元,实际违法金额推测至少在上亿元。 因为按外汇管理条例,一般处罚金额按照违法金额的比例进行处罚,一般也不会高于30%。即便按照顶格处罚30%倒算(实际通常在10%以下),违法金额也在2.25亿元以上。
由此可见,国资背景并非企业外汇违规的“免死金牌”,如果长期依赖国资背景的“信用背书”,忽视跨境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审核,同样面临外汇局的高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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