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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如何深化支持实体经济

时间:2024-03-26 14:53        阅读量 68

摘要: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同时指出“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承兑汇票作为长期以来支持实体经济融资支付需求的基础金融产品,在解决三角债务,提高企业间资金支付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及融资利率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亦在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方面都有着成熟的应用场景。




在票交所新一代系统上线可拆分票据、票据新规、资本新规等功能及监管文件相继推出的背景下,票据市场金融机构如何更好的理解监管文件,优化运用科技及数字手段,进一步服务中小微企业在供应链端的普惠性金融需求,进一步解决企业的真实痛点,对服务实体经济做出更多贡献,本文尝试进行相关探讨,找准着力点,谋求新突破,最大限度发挥票据市场的功能作用。




关键词:票据贴现、企业痛点、监管、互联网票据秒贴


一、序言


伴随着2016年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2023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票据新规”)颁布,票据市场已经迈过了纸票转电票的年代,取得了诸多服务中国实体经济的显著成绩,但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需要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性、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对票据市场金融数字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工信部数据1,2022年底中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经营收入超过80万亿元。根据票交所数据2,2022年中小微企业用票家数共303.46万家,占用票企业总比为98.55%,承兑汇票(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企业节约现金支出、发挥信用功能的重要工具,对供应链相关中小微企业的支撑起到了关键作用。


但自新冠疫情以来,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以及金融服务方式都受到重大影响,企业一方面希望享受到更多的线上便利金融服务,一方面希望避免由于线下办理业务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复杂度。由于较多银行仍无法全流程线上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使得产业链最后一公里的末端小微企业无法享受优质便捷票据贴现服务,尤其使得金融欠发达地区(大量县、镇、乡、村)具有普惠意义的民营、小微、农业、绿色企业更加难以享受国家整体货币政策带来的福利,并对整体产业链票据支付顺畅度造成一定影响,亦不利于产业链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以及全链条的资源流动。


202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规划中提到原则上要“以公平为准则、以普惠为目标,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金融市场层次、优化金融产品供给,不断拓展金融服务触达半径和辐射范围,弥合地域间、群体间、机构间的数字鸿沟”,任务上要“打造对内聚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连接合作机构与用户的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融资结算的线上化、数字化水平,有效増强供应链金融整体服务能力”。


2022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到原则上要“以创新作为转型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机制创新,实现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互带动,改进经营管理和服务模式”。经营管理上要“推进企业客户业务线上化,加强开放银行接口和统一数字门户建设、加强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建立线上运营管理机制并统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


在相关意见指引下,银行机构如何进一步创新优化票据产品,服务好产业链最后一公里小微用户,使得我国产业链支付融资能力更具韧性且更加通畅,进一步依托票据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成为市场一重要议题。


二、票据服务实体经济的情况观察


(一)票据作为第一、二、三产业支付融资工具效果提升

2022年,在企业普遍面临多方面困难和挑战的情况下,根据票交所数据,全市场用票金额仍达到105.44万亿元(含承兑、背书、贴现三个环节),较2021年增长10.15%;用票企业家数达到307.93万家,其中,中小微企业用票家数303.46万家,占比98.55%;中小微企业用票金额75.43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9.16%),占整体用票金额比例为71.53%,主要用票行业用票金额亦同比增长10.42%。这充分体现了票据服务企业支付融资的本质特征,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022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为进一步加强票据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23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保监会颁布实施的《票据新规》明确了企业用票过程中的几大利好:


(1)票据最长期限从1年缩至6个月,企业最高用票利息成本减半;


(2)修改持票人持有的票据为需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而非1997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的“真实商品交易关系”, 打开第三产业用票场景;


(3)明确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可为“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未来持票人将向1.1亿个体工商户及广袤的农村承包经营户扩展。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3,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企业5,282.6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6万户。2022年用票企业数量虽超300万家,但目前仅占我国登记企业数量5.83%,从行业来看,也集中在商务服务、有色金属、建筑装修、轻工、汽车、机械设备、化工等传统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用票习惯不明显,第三产业由于受《暂行办法》中“商品”二字的限制,一直未能明确是否具有合法的用票场景。



(《2022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从经济占比数据来看4,202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7.3%,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39.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52.8%,根据《票据新规》最新支撑,票据向第一产业及第三产业深化发展服务能力拥有极大空间。


(二)票据支持制造强国及供应链支付融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并指出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票据作为支持供应链及制造业的广泛运用支付融资工具,具有市场容量高(百万亿级)、合规体系完善、科技化水平成熟、银行间市场资金对接便利等综合优势。出票企业可签发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减轻现金支付压力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收票企业可通过接收票据作为支付货款方式,获取更多订单,需要使用资金时以远低于贷款利率向银行进行贴现。


根据2021年票交所《中小微企业用票情况调研报告》中的调研数据,39%的企业在收付款中使用过票据结算,为仅次于现金结算(86%)的第二大支付结算工具,第三名的赊销仅占18%。71%的企业表示对银行承兑汇票接受意愿为“非常愿意”、“愿意”或“无所谓”,而对赊销的接受意愿比例则为57%。74%的企业表示在商务洽谈中,愿意接受票据会给企业带来更多订单。


(《2021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2022年,单张票据每月背书次数平均为2.96次,全年共有251.73万家企业参与背书业务,平均每月每家企业参与背书次数为10.95次。通过市场大量的票据支付背书,资金流转及票据流通大幅加快,供应链整体经济往来得到了实质性发展。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游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为产业链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货物、支付货款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明确票据,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为产业链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能力。


(三)票据服务支付链条下沉效果显著

伴随着2016年票交所成立并推动纸票转电票,票据在支付链条上逐年下沉流转,实际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根据票交所披露数据计算,单张承兑票据平均面额由2016年的361万下降至2022年的97万,单张贴现票据平均面额由2016年的689万下降至2022年的175万,进一步发挥了贯通货币政策和中小微企业的渠道优势。在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上线后,票据的可拆分功能将让企业使用票据进行支付更加便利。

2022年全年中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为2.01%(较同期LPR低1.64%),同比下降90个基点,初步估算可节约超过850亿元的融资成本,如考虑当前用票企业数量和我国登记企业数量差额,该融资成本节约空间仍有巨幅扩大的可能性。



(《2022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另一方面,从裁判文书网也可查到,票据使用过程中产生纠纷的企业主体也越来越多的下沉到金融欠发达地区,经查询2023年1-11月票据纠纷案由中涉及“非法贴现”的判决文书共143件,涉及原被告当事人一方居住在县、镇、乡、村的企业案件为74件,整体占比51.75%。如何进一步强化县、镇、乡、村区域企业金融合规意识并将合规票据服务便利化、线上化,成为票据市场下沉发展中各参与主体及监管机构务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四)末端企业/自然人渴求更简易/透明/普惠贴现产品支撑

虽然整体来看,票据贴现利率相较贷款LPR优势明显,但在细分用户市场中,仍有大量可优化空间,从票交所2021年《中小微企业用票情况调研报告》来看,中小微企业在申请票据贴现时,最为关心的因素之一即为贴现利率低(47%)。


(《2021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一方面,从票交所2022年各类型企业利率统计来看,微型企业在进行票据贴现时,加权平均利率较大型企业仍高出28bp。另一方面,从2023年12月21日单日市场价格分析来看,工农中建交及邮储银行进行国股承兑票据贴现的参考价格(单张100万及以上)平均为1.33%,市场主流互联网秒贴银行的该价格(单张100万及以上)平均为1.49%,差价16bp,但在单张票据票面金额小于100万时(小票),工农中建交及邮储银行进行国股承兑票据贴现的参考价格平均为1.37%,市场主流互联网秒贴银行的该价格平均为2.12%,差价为75bp。虽然传统意义贴现大行的小票价格占绝对优势,但由于贴现流程及门槛问题,互联网秒贴银行依然可收获小票市场的可观份额。


对于小票使用占绝对力量的小微企业,以及未来可期的更多个体工商户/农村经营户来说,如果贴现市场产品在企业贴现便利度、价格透明度、科技化程度、欠发达区域下沉推广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将势必为相关群体带来更加显著的支付融资普惠效应。


(五)高门槛贴现产品阻碍票据支付流通及市场合规度

2019、2020、2021年两会期间,先后有刘学敏、马玉山、周善红、鲍文波、马传先等人大代表提出取消承兑汇票5,原因均涉及企业在银行难以贴现、贴现价格高等问题。虽然票据市场基础服务已具有一定优势和发展成果,但在服务中小微企业领域,仍具有较多优化空间。


根据《中小微企业用票情况调研报告》,合计55%的企业表示遇到过贴现难问题,因在遭遇相关问题时,大部分企业仍会选择通过市场不法票据掮客处理或被迫暂时不贴现,其中42%的企业认为贴现难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也表明在票据贴现市场,优质及更加下沉的金融服务能力仍有待提升。



(《2021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报告指出,由于传统金融机构贴现业务流程复杂、要求繁琐,无法全流程线上处理,给中小企业造成了较大困扰。大量受调研中小微企业没有专职财务人员或将财务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财务公司,财务力量较薄弱,难以应对传统银行复杂繁琐的贴现业务要求,故而相比贴现难,中小微企业更希望解决贴现繁的问题。




(《2021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


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民间贴现”、“介绍”等关键字眼,可发现大量原被告居住县镇乡村,不清楚如何接触或无法接触银行合规贴现产品,需通过他人介绍票据掮客方可获取融资并在票据非法使用的过程中产生了风险及诉讼(( 2022 )浙 0825 民初 492 号 、( 2022 )鲁 0213 民初 3113 号 、2021 )冀 09 民终 1672 号 、( 2020 )鲁 09 民终 4067 号等)。这些金融服务欠发达地区,基本均存在银行贴现服务宣传缺失、开户贴现流程繁琐、银行物理网点无法下沉、银行网点人员对票据服务不熟悉等共性特征,使得相关地区企业难以触达并享受合规贴现,亦进一步滋生了不法票据掮客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及腐蚀银行/企业工作人员的空间。


(六)互联网票据秒贴创新支撑票据支付流通

相较于传统的线下贴现(或多数银行已拥有的基于自身网银的线上贴现),互联网秒贴跳出了银行必须基于自身网银服务存量客户的概念,更加关注使用科技便利化企业操作,服务普惠客群,降低企业享受合规贴现的门槛。

自从2018年某银行推出业界第一款互联网票据秒贴产品,并开始对接各类供应链场景平台、票据服务平台,至2023年票据新规实施,市场基本每年可新增2、3家秒贴行,票据新规实施之后,可明显看到更多银行有兴趣或已在推进秒贴产品,其中不乏国股大行及城商行。互联网票据秒贴行不仅解决了中小微企业关注的不开户贴现、跨省(异地)贴现问题,助力银行获取新的对公企业客户及存款资源,且从各级监管公开资料来看,未曾因开展互联网票据秒贴业务遭受任何形式处罚。

从2018-2022年,拥有秒贴产品的银行包含股份制、城商行、民营银行近20家,据市场头部第三方票据服务平台统计6,各家银行多则年均服务过超5万家贴现企业,少则年均服务过数千家贴现企业,平均水平在1-2万家之间,相较于2022年全国贴现企业户均贴现量4,641万,互联网票据秒贴行2022年贴现的企业户均贴现量从2,944万至1,034万不等7,相较全国平均低37%-78%,成为中小微企业的首选贴现渠道,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贴现难贴现繁问题。

虽然平均来看,互联网票据秒贴银行的贴现价格略高于市场主流线下贴现银行,但仍凭借以下优势服务了数量相当可观的贴现企业:

1. 无需贴现行开户 – 企业无需考虑开户时长(平均3-10+工作日)、无需考虑开户复杂度(见法人、见股东、拿高管身份证等问题)、无需考虑账户管理问题(久悬、销户、维护等财务问题);


2.可跨省办理任一地区业务 – 贴现价格高地区客户可快速享受互联网秒贴银行相对有竞争优势的全国性价格;


3.全流程线上,无需企业临柜或银行上门尽调 – 无需派出企业人员影响经营时间、无需等银行排期上门对接、无需走企业内部审批流程、无需发起印章携带流程等;


4.贴现价格全网公开透明可查 – 无需担心不同分支行或客户经理价格不一、无需电话微信查问、各互联网渠道端不同承兑、面额、期限等贴现价格全透明展示。


三、国家及监管政策支撑

随着票据新规执行及各类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纲领性指导文件的出台,不仅从原则上扫清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票据贴现市场以务实合规创新产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道路,现行法规亦对银行业界比较关注的秒贴推动细节问题提供支撑或不形成任何实质障碍,具体如下:

(一)贴现开户问题


多数银行均要求企业办理贴现时,必须开立本行账户,拥有本行网银,主体思路是将票据贴现参照一般贷款管理,但从最上层监管文件来看,均无明确要求贴现时必须开立本行账户:

1.人民银行文件


(1)《贷款通则》

第九条规定票据贴现属于贷款的一种,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但并未要求账户一定要在贴现行开立。

(2)《支付结算办法》

第九十二条规定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条件之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同样并未要求账户一定要在贴现行开立。

(3)《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电票业务优势,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业务系统的电票业务处理功能,支持发起和接收跨行承兑、跨行贴现等业务,支持向被代理接入机构发起和接收各类票据业务,不得对电票的跨行流转设置障碍”,该通知明确认可了企业跨行贴现的必要性。

2.银保监会文件


经查阅各类银保监会公开文件,均未涉及企业直贴的开户要求。


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共同发布文件


2022年新修订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也无任何关于企业直贴开户表述,且删除了1997年《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向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三点 在申请贴现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该规定的删除可视为上层监管对于贴现是否需要在贴现行开户的明确态度。


综合上述文件来看,上层监管不仅无任何文件规定贴现必须本行开户,且最新银保监会及人民银行共同颁布的文件已明确取消贴现需本行开户的规定。


(二)贴现跨省问题

该问题主要聚焦在银保监〔2018〕21号《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


“第四条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业务开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应与其跨省授信管理能力相适应。拟开展或已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建立包括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方式的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应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总部根据本机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分支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目标客户类别等实施差异化授权;

第五条 - “各级监管部门应密切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发现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等情况应及时提示风险;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现场检查。针对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不当交易和套利等各类票据业务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健全内控,堵塞漏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1.第四条提到“审慎”,而非“严禁”,且明确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拟开展”相关业务,实质为可行,只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实行授权管理等要求即可。


2.第五条提到各级监管应“密切监测”跨省业务而非“关停”,表明跨省业务是允许的,但应在监测框架内。“大额往来和异常波动”也仅为“提示风险”,并非“证明风险”,即代表大额往来及异常波动如有基于合规制度框架并拥有合理原因,并非禁止发生。


(三)反洗钱问题

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如果不开户则无法完成监管对于反洗钱的相关要求,目前现行规定实际如下:


1.人民银行文件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流程;针对识别的较高风险情形,应当采取强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风险;针对识别的较低风险情形,可以采取简化措施;超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的,不得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已经建立业务关系的,应当中止交易并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必要时终止业务关系。


第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并根据风险状况、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需求变化及时优化升级。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来看:

(1)如风险较低的情形(如票据贴现),可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2)客户尽职调查、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等相关事项,均有高度成熟的互联网、电子化、科技化解决方案,如人脸识别、身份证鉴别、营业执照鉴别等,并无绝对理由支撑面就无法做客户尽职调查的观点;

(3)金融机构应建立信息系统,在当今也可采取更多科技方式或采购第三方科技公司产品,建立更加智能化,简便化,便于服务企业的信息系统。


2.银保监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识别和评估自身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政策和程序。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不同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及其建立、维持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性质,了解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来看:

(1)银行应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政策和程序

(2)“了解你的客户”,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极其建立、维持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性质,各类要求基于票据贴现这一相对低风险且简便的本质下,均为无需线下开户即可收集资料或通过线上科技解决的;

综合人民银行及银保监相关文件来看,一方面,并无任何监管文件明确提及为执行反洗钱,企业必须在贴现时开立账户的说法;另一方面,由于《票据新规》要求企业承兑贴现时必须提供交易证明材料,证明和前手有真实交易(潜在证明自己并非票据掮客),但凡真实交易绝大概率并非洗钱,企业绝大概率为真实运营的企业,拥有洗钱风险的概率较低,那么基于《票据新规》也要求银行审核清楚相关证明材料的前提下,票据贴现场景完全是可以采取简化措施的;最后,即便贴现资金在个案情况发生回流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时(不等同洗钱,仅代表该企业可能有一定洗钱风险),银行可真实采取的措施亦只有拉黑企业并停止业务关系,是否开户并不影响反洗钱的风险管理。


(四)低风险授信问题

部分银行在办理票据贴现时,针对贴现企业的授信管理参照一般对公贷款的形式进行办理,大幅加长了流程、繁琐度以及面临是否需人员临柜问题,其他部分银行制定了《低风险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简化了贴现业务的相关流程,经互联网搜索某大行制度文件表述为“本办法所称的低风险交易结构信贷业务是指在我行里的由特定金融机构或有良好偿付能力的第三方承担信用风险的信贷业务”。针对是否可将贴现业务归类为“低风险”,监管规定如下: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 1号)


“第六条  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

(一)正常类: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金、利息或收益不能按时足额偿付……

第七条 商业银行对非零售资产开展风险分类时,应加强对债务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分析,以评估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重点考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偿付意愿、偿付记录,并考虑金融资产的逾期天数、担保情况等因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是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提出的标准和要求,且与本办法的风险分类方法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


老版本文件《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有类似表述,不再赘述。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来看:


1.允许银行基于相关文件最低标准,进一步细化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2.评估金融资产风险时应考虑担保情况等因素,由于银票均有银行机构承兑,承兑的级别及顺序高于保证,在银票贴现时,业务风险级别显著低于一般对公贷款级别(有贴现行白名单授信的商票财票优质核心企业,供应链客户贴现时同理);


3.根据可细化分类管理,且贴现风险较一般对公贷款更低的特征,将贴现资产在“正常类”资产中细化为“低风险”类,并制定管理办法,是具有充分制度支撑及逻辑支撑的。


(五)交易材料审核问题


《票据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办理承兑、贴现业务时必须确定办理业务企业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材料的审核可大致参考以下规定及互联网秒贴银行惯例:


1.法规层面


(1)《票据新规》取消了《暂行办法》里所有关于贴现时应提交合同和发票的规定表述,仅规定持票人申请贴现时拥有能够反映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材料即可,由于《票据新规》为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可视为监管层面赋予银行更多的自主裁量权,但仍需控制在实质性审核大于表面审核的要求内;


(2)经调研亦发现,部分地方监管会参考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26号文),其中提到银行需对“已承兑、贴现商业汇票所附发票、单据等凭证原件正面加注”,检查银行机构有无履行该条要求。但一方面,126号文下发于2016年纸票时代(票交所尚未成立),纸票转电票工作尚未进行,文件有大量纸票时代特有业务的要求(实物票据保管、纸质单据加注、纸质票据背书要求、纸质票据业务办理等),不适宜使用该条款来对全电票时代下的业务进行监管。


2.国家发展方面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要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地税务局目前也在推行全电发票替代纸质发票试点工作,从国家整体推进方向来看,也不适宜强行要求企业提供纸质发票单据等并进行签注。


3.市场实操方面


经调研市场互联网票据秒贴行并结合部分相对灵活的传统贴现银行材料审核制度,银行金融科技可采取以下的步骤进行交易材料的审核,一方面把控实质风险,一方面促进业务全面线上化:


(1)通过连接外部工商信息平台、税务平台、行内数据、企业客户初始线上资料等多维度大数据,内部建立智能模型评定企业贴现资质和初始贴现额度;


(2)科技连接税务系统电子发票系统,允许企业线上传递电子发票验真,并OCR识别发票相关要素与票据业务信息交叉核验判断交易真实性;


(3)对于高资质企业,基于部分经认定业务场景确无实时发票的前提下,允许线上提交合同审核,在限额内采取发票后补形式;


(4)仅对于高资质企业,基于特殊业务场景无法提供合同及发票时,如企业可提交物流单据、仓单、行政收据等其他证明文件,线上提交并采取人工审核形式;


(5)对于贴现额度需求较高企业,采取线上提交财务报表或线上税盘授权检验数据并增加贴现额度的方式。


总体来看,结合票据电子化、发票电子化、《票据新规》的真实背景来看,只要银行机构结合科技创新等可实现方式,务实尽责的交易关系审核工作是完全可以实施的。引用126号文相关条款限制企业线上办理业务不仅忽略了电票时代实际情况对实体企业造成了困扰,也是在违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中创新务实服务实体经济的纲领性意见。


(六)政策总结


根据检索并分析各地银保监局2023年上半年向银行机构开出的罚单,涉及票据相关处罚的共38起,其中,直接或间接涉及交易真实性的处罚23起,占比最高为60.53%,进一步说明交易真实性是监管把握的关键性合规问题。




从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较为关注的迹象开展秒贴业务障碍点来看,均有各类银保监、人民银行甚至于国家的纲领性、细节性文件的支撑,虽然极个别老文件由于未及时得到修改,可能在个别细节问题上会有歧义,但总体并不影响宏观政策、监管政策利企便企、科技创新、务实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坚定方向。


四、互联网票据秒贴服务实体经济空间展望


(一)进一步转换应收账款市场规模


应收账款的变化与整体经济形势、所处产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有关。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趋势明显,企业生产的产品总体上供给大于需求,通过赊销方式来促销产品,可有效提升企业竞争优势,2022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较2015年底余额增长84.62%,复合增长率9.15%,最近两年的增速均在10%以上。故此,从目前的全球内外形势来看,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余额水平一段时间以内难以下降,将持明显增长趋势。



(同花顺 iFind)


票据作为集支付、结算、融资、投资、交易、调控一体化的金融工具,有着账期固定、法律关系明确、约束力强、流通性强等优点,通过应收账款票据化,提升各产业企业用票意愿度,有助于降低应收账款规模增长势头,有效盘活企业资金,并实现商业信用规范化。


(二)提升供应链最后一公里用票意愿度


基于目前国家大力推进供应链整体发展,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网点更加下沉之头部金融机构可进一步推行互联网票据秒贴产品,将使整体市场使用票据的便利环境进一步优化,推动创新链供应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供应链末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经营户也可因此而享受票据市场优惠价格及便捷服务,提升供应链对末端经济主体的带动作用以及整体供应链支付功能的顺畅性,进一步服务国家延链强链补链方针。


其次,在票据支付链条可顺畅延伸至小微企业甚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经营户的前提下,不仅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意愿度及规模量可得到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脉络数据也可得到补全,银行金融机构也可利用供应链支付使用票据的连贯性,根据从核心企业延伸至末端供应商的相关客户信息进行延伸获客。


(三)加大未用票企业/供应链整体用票意愿度


票据来源于企业,服务于企业。自2022年《票据新规》征求意见稿公布,社会各界充分认可了国家对于规范化票据市场,进一步使票据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决心和实际措施,已连续两年未有人大代表提议取消票据。如何基于国家及监管相关规定铺设的道路,进一步细化产品,勇敢做创新,使得全国未用票企业可用票、敢用票、愿用票,是进一步提升票据市场发展空间及规模的关键要务,亦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于票据市场需秉持的初心。


如企业目前对用票过程中的仍存痛点可得到有效解决,预计可在未来几年快速引入第二产业因负面认知不用票企业、第一第三产业不熟悉票据企业、全国不了解票据之个体工商户及农村经营户,有望在2025年实现用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村经营户)突破千万家大关,通过产品优化将前端用票企业客群提质提量,剔除水分,创造票据市场新一波发展空间。


(四)价格透明化提升普惠力度


目前市场上大量的银行系统可以开展直贴业务,如果各行贴现价格可通过互联网秒贴形式透明化,可实现中小微企业希望在线查询所有银行贴现利率的需求,省去大量因询价不同银行乃至同一银行不同客户经理而产生的财务运营成本以及时间成本,缓解中小微企业财务人员数量/专业度偏低的现实压力。


另一方面,价格透明化可进一步落实普惠资金切实灌溉至中小微企业,进一步缩小其与大型企业的贴现价格差,响应国家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号召。根据票交所2022年数据来看,即便仅消除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在2022年加权平均利率差额的50%,则可为2022年存量小微型用票企业进一步节约83亿元融资成本,若考虑整体用票企业及用票量的进一步增加,可融资成本的合计节约值将更加有空间。


(五)促进市场合规打击不法票据掮客


企业天生有追求更低廉财务成本的动力,在当前大多数银行有跨省贴现、跨行贴现限制的前提下,由于实体企业无法随意开立公司但票据掮客可随意在贴现价格较低地区开立空壳公司进行票据买卖,进而获取利润空间,大量企业即便在知道寻求票据掮客进行民间非法贴现有合规风险的前提下,仍会铤而走险选择进行民间贴现节约利息费用,大量本应实体企业节约的财务成本进入了票据掮客手中,也对我国金融整体管控秩序以及真正意义的反洗钱问题造成了严重影响。


如果多数银行业机构可开展互联网票据秒贴,一方面可从根本上推翻企业必须依赖票据掮客寻找全国优势贴现价格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可借助诸多科技手段,加强对于交易真实性的审查,打击票据掮客办理业务的可行性,最后可利用互联网宣传触达末端客户的有效性加强对于直贴长尾客群尤其是金融欠发达地区客户的合规宣传,构建良好的金融安全意识。


五、结论

票据做为支持实体经济及我国供应链发展,快速向各产业及末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经营户传导普惠资金成本强而有力的工具,拥有诸多的优势和良好的根基。


在现行监管政策整体方向支持的环境下,如更多银行可从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职责出发,论证可行性,优化内部规章流程,并推出互联网票据秒贴产品,势必可进一步缓解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幅提升票据于供应链链条中的支付功能,并为基于监管扶持下的票据市场再次腾飞做出卓越贡献。


注释:

(1)中国政府网,“我国中小微企业已超5200万户”,https://www.gov.cn/govweb/lianbo/bumen/202306/content_6887257.htm

(2)若无额外说明,本文全国票据市场统计数据均来自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2021、2022版本中票据市场总体运行情况

(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samr/www/samrnew/xw/xwfbt/202303/t20230328_354198.html

(4) (同花顺 iFind)数据统计

(5)赵小广,“如何彻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澎湃新闻,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24765199

(6) “普兰村”平台数据

(7)“普兰村”平台数据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我国中小微企业已超5200万户”,https://www.gov.cn/govweb/lianbo/bumen/202306/content_6887257.htm

2.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市场发展报告》2021年、2022年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https://www.samr.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samr/www/samrnew/xw/xwfbt/202303/t20230328_354198.html

4.赵小广,“如何彻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澎湃新闻,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2476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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